党委组织部(党校)
主要职能职责
1.配合上级组织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和评议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工作。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工作。负责处级单位、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和其他干部监督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挂职等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
2.协助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工作。
3.配合上级组织做好党委会纪委会的换届选举中有关组织工作。制定学校组织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承办组织工作的行文、上报、请示、批复等工作。
4.负责高层次人才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相关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牵头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组织考核及述职评议。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建信息化和党内统计工作。协助对违纪党员的教育和处分工作。
6.负责学校党校建设,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落实党校功能和做好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
7.负责中层干部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负责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8.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