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驻潼南贫困村第一书记特别党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从市属单位增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9〕29号)精神,我校选派了3名干部作为赴潼南区贫困村第一书记。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推动扶贫工作落实,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经研究,决定设立驻潼南贫困村第一书记特别党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小组名单
组长: 江 涛
成员 :郭永彦、张基斌
二、党小组职责
1.特别党小组在校党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王剑华同志为联系人。第一书记驻村期间,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地党组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按时按要求完成校党委规定的基本学习任务和工作要求。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原则上要求每月向组织部汇报1次本小组开展活动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谈心,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4.做好对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
三、工作要求
1.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在驻村期间的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小组党员要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如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党小组会议的形式不限,可以召开现场会议,也可以采取视频、QQ、微信等方式召开网络会议。
3.每次召开党小组会,要做好详细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4.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把“抓党建,促脱贫”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 13 日